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于 1996 年初在华设立办事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和提供支持,积极开展倡导和资源动员工作,以便资助并支持中国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十个共同发起机构(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都以各自的方式全面参与在华的有关艾滋病的活动。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已经与中国合作了许多项目,如监测、倡导和培训等。
在联合国驻华协调员的支持下,正式成立了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专题组在华工作顺利。专题组不只局限于联合国在华机构,它鼓励政府、双边援助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参与专题组的活动。专题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专题组的工作职责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关注的重点是一样的,即加强国家应对艾滋病的能力,确保长期持续地采取行动应对艾滋病的流行。为实现这些目标,专题组的主要活动包括加强十个共同发起机构间的合作,采取一致行动,一起开展监测和评估;向国内有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广泛宣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 促进中国领导对艾滋病工作的协调和监测;倡导政府进一步作出承诺,动员多部门参与,以及共同合作动员更多的资源投入。
专题组的工作具体由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国家协调员,以及办事处的官员及工作人员负责。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积极参与扩展艾滋病工作的伙伴网络,因为防治艾滋病需要各部门的参与,以及跨部门合作往往会遇到困难。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向在华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伙伴提供技术、政策及管理方面的建议,主要是推广全世界上以往和现行的应对艾滋病流行的先进经验。
尽管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向中国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持,促进协调,但并不是替代中国政府的工作。相反,是中国政府负责艾滋病工作的全面协调工作,包括各级有关工作的协调,以及来自联合国及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等外界援助。
卫生部是指定的多部门协调单位,也是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的政府归口协调单位。 国家成立了由各部门高层领导组成的多部门参与的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委员会成员有卫生部、外交部、商务部、铁道部、公安部、国家教委、全国妇联等。委员会是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的国家对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