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在中国:情况和数据
下载中国2012年艾滋病防治进展报告(英文版)请点击这里。
中国国情一瞥
总人口数 | 1,347,350,000 (2011) |
年人口增长率 | 0.48% (2010) |
15-65岁人口数 | 1,002,830,000 (2011) |
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 51.3% (2011) |
粗出生率(每千人) | 11.9 (2011)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千名儿童) | 19 (2009) |
人类发展指数(HDI) - 排名/得分 | 101/0.687 (2011) |
出生时预期寿命(年) | 73.5 (2011) |
成人识字率(%) | 94 (2009) |
初等及中等教育中的男/女比例(%)[1] | 103 (2010) |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DP)(美元)[2] | 7,599 (2010) |
人均医疗卫生开支(Int. $)[3] | 221 (2010) |
疫情估算中国的艾滋病病毒总体感染率维持在低水平 – 估计为总人口的百分之0.058(0.046-0.070%)– 但在一些地区的特殊人群中感染率较高。
● 截止2011年底,估计共有78万(62万至94万)名成人和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其中包括该年内4.8万(4.1万至5.4万)名新发感染者。在估计的78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估计有15.4万(14.6万至16.2万)名艾滋病人。2011年,估计共2.8万(2.5万至3.1万)例艾滋病相关死亡。
● 在估计的78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63.9%是经性途径传播感染,包括46.5%的异性性传播和17.4%的同性性传播。28.4%是经注射使用毒品感染;6.6%是经受污染的血液感染;以及1.1%经母婴传播感染。
● 在2011年估计的4.8万例新发感染中,81.6%是经由性途径传播感染,包括52.2%的异性性传播和29.4%的同性性传播。18%是经注射使用毒品感染,0.4%经母婴传播感染。
● 在估计的78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28.6%为女性。
疫情报告
● 2011年,报告的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数为39,183。
● 2011年,报告的艾滋病相关死亡数量为21,234。
● 在报告的案例中,经性途径传播感染的比例由2006年的33.1%上升到2011年的76.3%。经同性性行为传播感染的比例由2006年的2.5%上升到2011年的13.7%。
● 截止2011年底,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为44.5万。
● 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人数量为17.4万,累计报告死亡9.3万人。
关键高危人群(KAPs)
男男性行为(MSM)人群
疫情简介
● 2011年全国范围内的MSM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6.3%,高于2010年的5.7%和2007年的仅2%;
● 在2011年估计的48,000例新发感染中,29.4%是经同性性行为途径感染;
○ 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间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的调查表明,MSM人群的总体感染率为5%,并在不同地区有较大差异。例如,一些西南城市的感染率高达20%,上海和周边城市为5-11%,沈阳和周边城市为4.3-10%,而北京和天津为4.6-8.3%。作为艾滋病感染高危行为的指标,梅毒的总体感染率也在10%左右。
○ 一些城市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上升迅速。例如,成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从2003年的0.6%持续攀升到2004年的1.0%、2005年的1.3%、2006年的4.6%、2007年的10.6%以及2008年的12.9%;而在重庆,则由2006年的10.4%上升到2007年的10.8%、2008年的16.3%和2009年的19.2%。
○ 对MSM人群的群组调查显示,一些城市的年新增感染率足以引起警戒。例如,重庆已达到每百人每年感染10人,辽宁省为4.92人。同时,辽宁省的梅毒感染率已经高达每百人每年感染27.58人。
高危行为
● 85%的MSM人群报告在过去六个月中与多名同性性伴侣发生过性行为;
● 仅43%的MSM人群报告在肛交中坚持使用安全套。
疾病预防
● 2012年中国国家艾滋病防治进展报告称,2011年76.7%的MSM人群能够获得某种形式的预防干预,高于2009年的75.1%。
● 50.4%的人群在过去12个月中进行过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高于2009年的44.9%;
● 74.1%的人群报告在上次与同性性伴侣肛交时使用安全套。
注射吸毒人群(PWID)
疫情简介
● 中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群累积总数从1990年的7万上升到2008年的115万人。根据2009年进行的估测,吸毒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0.09%。
● 2009年吸毒人群规模估测:226万(150到300万之间)
● 2011年注射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率为6.4%,低于2009年的6.9%及2009年的9.3%。
○ 在新疆自治区伊犁州等地,高达89%的注射吸毒人口为艾滋病病毒阳性。
○ 在新疆、广西和四川等地进行的群组调查显示三地艾滋病年新增感染率分别为8.8%,3.1%和3.2%。
高危行为
● 2011年,66.1%的注射吸毒者报告上次吸毒时使用了清洁针具,低于2010年的72.9%。
疾病预防
● 至2011年底,共有28个省份建立了738所美沙酮维持治疗(MMT)诊所。
● 2011年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总人数为14万人。
● 接受治疗人群的艾滋病感染率由2009年的0.54%下降至2011年的0.30%。
● 共有19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超过900个针具交换点,每年发放超过1200万支清洁针具。
● 40.4%的注射吸毒人群在过去12个月中进行了艾滋病检测并知晓结果(2011年)。
● 43.7%报告上次性行为中使用了安全套。
● 66.1%报告上次注射吸毒时使用了清洁针具。
● 监管场所:根据2006年以来的报告,估计共有14万名吸毒人员被羁押在强制戒毒所或劳教所中。释放后的复吸率相当高,2001年的全国平均复吸率高达95%。现有数据表明,场所内的艾滋病感染率为0至4.2%。目前尚没有最新的相关数据。
女性性工作者
疫情简介
● 2011年全国范围内的艾滋病感染率:0.26%。
● 在注射吸毒为艾滋病疫情扩散主要途径的特定地区,艾滋病感染率超过1%。例如,在云南省的3个县中,性工作者中的艾滋病感染率高达5%。
高危行为
● 32%的性工作者未坚持使用安全套。(2011)
● 60%的性工作者不能在每次性接触中坚持使用安全套。(2011)
● 街头女性性工作者有更大危险。在四川针对街头女性性工作者开展的调查发现,这些性工作者平均每周接待14.1名男性嫖客,但只有36%报告在最后一次性行为中使用了安全套。这些性工作者中有37.2%是吸毒者。
疾病预防
● 2012年中国艾滋病防治进展报告称,2011年81%的性工作者能够获得某种预防干预服务,高于2009年的74.3%。
● 87.5%的性工作者报告在上次性行为中使用了安全套。
● 38.2%在过去12个月中进行了艾滋病检测并知晓结果,高于2009年的36.9%。
● 嫖客
○ 2009年以来的数据估算嫖客人数约为2650万(1730 - 3580万之间),同时该人群的艾滋病感染率估计为0.46%(0.24至0.68%之间)。
低危流动人口
● 目前中国农村流动至城镇的人口规模尚无最新数据,但中国政府的数据显示,2011年约有2.3亿人[4]居住在其户口所在地之外。农民工应占该人群的绝大部分。
● 该人群的不到2%拥有失业保险,超过80%没有医疗保险。
● 2007年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美国劳工部(USDOL)对云南、广东和安徽的3090名工人进行的调查发现:
○ 艾滋知识匮乏:45%的被调查人不了解艾滋病的三种传播途径。95%无法列举全部6个非传播途径。85%无法说出四种预防措施。
○ 歧视普遍存在:1/3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完全不接受;77%不接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的服务;74%不愿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处一室。
○ 高危行为多发:17.5%曾进行随意性行为或嫖娼;仅有49.3%在上次随意性行为或嫖娼中使用安全套。年轻及文化程度较低的流动人口进行随意性行为和嫖娼的比例最高 – 高达40.2%。
检测
● 2011年,中国境内的14571所各级医疗机构共进行了8421万次艾滋病检测,检测出74517例新发艾滋病感染。
治疗
● 中国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总人数由2009年的65481人增至2011年的12万6448人;
● 满足治疗条件的成人及儿童进行抗病毒治疗的比例从2010年的67.2%增至2011年的76.1%;接受治疗12个月后存活并维持治疗的比例由2010年的82.3%升至2011年的86.9%;
● 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成人和儿童占估计满足治疗条件人口总数的42%;
● 2011年共有2322名15岁以下的儿童接受治疗;
● 接受治疗12个月后存活并维持治疗的病人比例从2009年的82.3%增至2011年的86.9%。
● 至2011年底,共有18,703名成人和216名儿童接受二线治疗。
● 能够接受跟踪干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比例由2009年的74.6%上升至2011年的91.9%。
● 接受CD4细胞检测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比例由2009年的54.2%增至2011年的71.1%;
● 2011年报告艾滋病病毒和结核并发感染的人中,共有35.6%同时接受艾滋病和结核治疗;
● 2011年估计艾滋病病毒和结核并发感染的人中,共有9.3%接受艾滋病和结核治疗;
● 2003年开始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的省份,出现耐药的比例已经高达30%以上。例如河南为30.3%,安徽为26.6%,湖北为19.2%。估计中国已有高达8千至一万名病人需要二线药物。
预防母婴传播
● 2011年,共有超过800万孕产妇接受了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检测率升至92.9%;
● 已登记注册的艾滋病阳性孕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治疗的比例为74.1%;
● 估计所有艾滋病阳性孕妇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治疗的比例为35.6%,高于2008年的13.5%;
● 艾滋病阳性儿童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为85.2%;
● 阳性孕妇所生婴儿的艾滋病感染率为7.4%,低于2009年的8.1%。
歧视与污名化
● 普通民众中存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高度歧视。2008年对中国六个城市居民进行的调查显示:
○ 41.3%的受访者不愿或非常不愿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工作。
○ 64.9%不愿或非常不愿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处一室。
○ 47.8%不愿或非常不愿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同餐。
○ 63.6%不愿或非常不愿接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的服务,例如理发。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面对严重的歧视和污名化。2009年对超过2000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的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视状况调查表明:
○ 32%的受访者曾被他人未经许可泄露其身份。
○ 41.7%报告曾面临严重的艾滋病相关歧视。
○ 超过76%的受访者称其家庭成员曾因其艾滋病感染情况遭受歧视。
○ 有近14.8%的受访者称,自确诊以来,曾因其艾滋病感染情况被拒绝就业。
○ 在有子女的受访者中,9.1%称其子女(不一定为艾滋病阳性)曾因其父母的艾滋病感染状况被拒绝就学。
○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通常被建议终止妊娠。有伴侣的女性感染者中有11.9%曾被医疗工作人员强迫进行终止妊娠。
○ 有相当比例的医疗工作人员(26.0%)、政府官员(35.0%)和教师(36.0%)在知晓受访者的艾滋病感染状况后将态度转变为“歧视”或“非常歧视”。
● 制度性歧视也是艾滋病防治中的重要障碍:
○ 中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
资源
● 可用资源:
○ 中央政府投入艾滋病防治的预算从2003年的3.9亿元人民币(约4875万美元)增至2011年的22亿元人民币(约3.491亿美元)。
○ 地方投资从2003年的不到1亿元人民币(约1250万美元)增至2010-2011年度的20亿元人民币(约3.174亿美元)。
○ 2010-2011年度针对中国艾滋病防治的外部资金共有约9.7亿元人民币(约1.539 亿美元)。
● 估计需要资源:
○ 估计共需28亿美元,在2010至2015年间,在中国扩大开展有针对的、特定地区优先的艾滋病防治和干预,覆盖90%的高危人群(MARPs:性工作者、注射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和流动人口),并向15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抗病毒治疗。(注:不包括向流动人口、青少年、普通大众和血液安全等领域的干预
○ 2010至2015年的可用资源估计为22.8亿美元。